近日,重庆印发《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了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预案》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及应急、林业和气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卫星监测、空中巡护、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手段,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在预警响应方面,《预案》明确,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在扑救火灾方面,《预案》要求,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就地就近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航空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并根据火情组织协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此外,《预案》明确,发生森林火灾后,需要调用航空救援飞机支援时,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依据区县申请或根据实际情况下达救援指令,由市航空应急救援总队组织实施;无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在重庆市执行任务,或重庆市应急航空救援飞机不足时,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增援的,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应急管理部提出请求,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严格按照“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原则,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